“租個女友回家過年” 是法律的病態也是年輕人的三觀顛倒
2016-12-22 01: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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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柴駿騰 作者:柴駿騰
又逢一年春節時,即將踏上回家路的許多單身青年又將面對家人的各種“催”。近年來,為了應對父母及親友的催婚壓力,“租”女友回家過年,成了一些單身青年的新招式,“租女友”市場也應運而生。
每逢佳節被催婚白領被迫租女友回家“交差”
“獨在異鄉是單身,每逢佳節被催婚”。近年來,每逢長假,大齡單身青年遭遇的“催婚壓力”漸漸被輿論聚焦。
今年30歲的白鋼就遇到這樣的煩惱。白鋼現在在廣東陽江的一家IT企業工作,今年春節,為了躲開家里催婚攻勢,他準備花錢租個女友回家“交差”。
白鋼與前女友分手已近5年。在他看來,婚戀問題本應隨緣,不能強求,但在家里的壓力下,租個女友回家團圓,讓家人不再為自己操心,也算是善意的謊言。
節前這幾日,白鋼一直在一個QQ聊天群里發尋租信息。對于“女友”,白鋼要求并不太高,只要對方能配合自己應付親朋就行。但是,幾次尋租經歷讓他顧慮重重,至今也沒找到合適人選。
白鋼說,自己的顧慮主要有兩個,一是女方開價有點高,租金一般都是千元一天;二是女方提供的信息不太可靠,自己害怕上當受騙。
“女友”價位論長相日租金500元到1200元不等
在白鋼的介紹下,記者在QQ“找群”一欄中填入了“租女友”三個字,搜索結果顯示,此類群多達近百個,其中有些還標明“付費進群”字樣。
記者在支付2元“入場費”后,輕易地進入了其中一個將近2000人的大群。該群創建于2015年12月2日,當前已有1900多名成員,群里的“成員分布”顯示,男士有1300多人,80后占到七成。
在這個聊天群里,有些女成員在自己的備注欄上直接加上“出租”二字,不時會往群里扔出一些個人出租信息及對男方的要求,有些人更直接把個人照片曬到群里。
據群管理員介紹,“女友”的日租金大都在800元到1200元之間,看長相收費,個人條件不好的也有500元一天。不過,群里成員的真實信息他們并未核實,聊天群只提供平臺,成員之間具體如何對接,他們概不負責。
這位管理員說,此群成員比較復雜,不排除有騙子存在,他推薦記者加入到另外一個需要身份驗證的聊天群。
隨后,記者找到了該群,并相應地支付了2元的“入場費”。記者注意到,雖然此群公告赫然提醒,2月1日以后加入的成員需要身份驗證,但記者進群仍暢通無阻,一直未收到此類通知。
“女友”也擔心被騙怕對方“目的不純”
被租回家過年,“女友”對男方有什么要求?
聊天群里一位自稱來自江蘇的女孩表示,自己29歲,是一名在北京工作的公司職員,今年春節不打算回家,就想借此掙點錢。
她表示,自己的收費標準是每天1000元,往返路費由男方承擔。她特別強調,自己是“綠色出租”,在男方家中,就算同房也不同床。如果有可能,先見一面了解一下彼此情況。
此類擔憂同樣也存在于其他“出租人”身上,其中一人向記者表示,這些天,每天都有3到4人跟他聯系,但她感覺那些人目的“不單純”。
她介紹,今年的2月4日至6日,自己已經被一名老家在安徽的男生“租”走了,租金是每天800元,目前自己2月6日之后尚有“檔期”。
如何確保安全問題?她表示,自己也擔心被騙,因此,已事先通過朋友核實了尋租人的信息,發現對方確實是個文化人,還算可靠,自己也放心了。
莫讓逼婚成為單身青年回家過年“攔路虎”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健康體育發展中心,早前發布針對40歲以下青年的《中國逼婚現狀調查報告》,發現逾七成受訪者曾被父母逼婚,25至35歲青年壓力最大,被逼婚率高達86%,而女性被逼婚率比男性高6%。馬上又到農歷新年,免不了會遇上久別重逢的親友“關心”這些婚嫁問題,令一些單身者頭疼。
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句話不假。在那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適齡單身男女由不得自己做主,父母早已籌劃好了子女的婚姻大事,可謂是一手包辦。那個年代的單身男女很可能連面都沒有見過就入了洞房,甚至有些是定的娃娃親,只能是趕上什么算什么。
在以往的年代,適齡青年很早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個時候也鮮有聽聞大批大齡單身男女存在,個別“打光棍”的也只是那些家庭實在過于貧窮,或者是身上有重大殘疾,瘋瘋癲癲之人。然而,當今時代卻出現為數眾多的大齡單身男女,這究竟是為何呢?依筆者之見,有以下幾點原因:一是自由戀愛的出現,不再可能達到包辦婚姻那種成功配對效果;二是生活壓力的增大,使得人們忙于工作無暇顧及婚戀;三是婚姻觀念的變化,很多適齡青年寧缺毋濫,不在乎背上“單身汪”的頭銜;四是人口政策及生育觀念的影響,使得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由于種種原因,造成當今社會出現很多“剩男”、“剩女”,平時在外奔波的男女青年也許不覺得“剩”下了有何不妥,但每逢過年過節回家便會遭到親朋好友的“圍攻”,七大姑八大姨打破砂鍋問到底地詢問是否談對象,一路窮追不舍非要找尋一點線索。更有甚者,各路親朋加之父母張羅著各種相親,不為有逼婚之嫌。誠然,適齡青年能成家立業是好的,但是逼婚終究不是良策,父母親人還是要尊重年輕人的想法,了解他們的內心世界。
租女友過年是法律病態
租友看似是一種租賃關系,但是根據民法的基本原理,租賃合同的租賃對象只能是物,人身不能作為租賃內容。而被招租者也并沒有提供實質的勞務,也即并未付出與對價相對等的包含特定勞動技能或勞動能力等內容的勞動力消耗,雙方并不屬于雇用勞務關系。此外,假裝“朋友”所提供的某種“服務”也是以欺騙為內容,違背社會公德、公序良俗,雙方不屬于服務合同關系。可見,無論雙方以口頭還是以書面的形式確認租友關系,都不被法律所認可。
更嚴重的是,由于這份不合法“合同”極具私密性、人身性,成了不少違法犯罪的土壤。如果對方并非善類,則容易產生盜竊罪、搶劫罪;如果男方圖謀不軌,則將容易產生強制猥褻婦女罪、強奸罪、拐賣婦女罪;如果在冒充過程中,向對方親友索取大量財物,則涉嫌詐騙罪;如果其中涉及性交易,則涉嫌賣淫嫖娼違法等等。
事實上,近年來,因“租友”被騙錢、被性侵的悲劇已屢見報端。可以說,租友行為不僅讓雙方游走在法律的邊緣,更讓自己深陷安全的外圍。租友過年不僅是法律病態,更是社會丑態。
或許我們并不能在法律上一刀切地禁止“租友”行為,乃至將之納入違法范疇,但我們必須認識到相關行為的不道德性、不合法性、危險性。招租者須認識到,即便是善意的謊言也是謊言,遠離了孝道的初衷,更讓親情蒙塵。而被招租者更須認識到,把自己的人身作為交易內容,這是對自己也是對家人的極不負責。
我們也呼吁各類信息發布平臺應對“租友”信息進行限制、規范,尤其是對那些偽裝在“租友”外衣下的違法犯罪信息,應承擔起甄別、審核義務,堅決禁止并向有關部門舉報。執法部門也須盡好監管職責,對于縱容違法犯罪信息肆意蔓延的發布平臺及時進行處罰、處理。
租女友到底還是年輕人的三觀顛倒
“父母逼婚租一個女友回家”的說法似乎站不住腳。道理很簡單,較之封建社會,現代社會無疑更具包容性。為什么沒有聽說過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社會有租女友的現象,到了更為包容的現代社會,租女友的生意反而異常火爆?
到了結婚的年紀,能夠找到另一半結婚,那是最好不過的事。但是,婚戀大事不是說來就來,講究的是緣分。做父母的可以關心子女的婚姻,也可以替子女操心,就是沒辦法代辦。因此,婚戀大事的主動權說到底還在年輕人自己手中。
并不否認,現實生活中的確有不少父母喜歡替子女的婚姻瞎操心。不過,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做父母的關心兒女的婚姻大事,也是再正常不過。即便是有些父母經常在子女面前嘮叨,希望子女早點結婚成家,似乎也沒有什么惡意。如果父母多嘮叨幾句就認為他們是在“逼婚”,似乎有失公允。父母對子女的關心,總不能當做驢肝肺吧?
實事求是的說,現在的年輕人大多思想獨立。做父母的想替他們的婚姻大事做主并非易事。試想,現在的年輕人,真正聽得見父母話的又有幾個?因此,年輕人租朋友回家過年這檔子事,最好不要找“父母逼婚”這個借口。
租朋友回家過年,說到底還是年輕人自己的三觀顛倒。到了談婚論嫁年齡的男女,都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當然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自己花錢租來的女友,硬要說是被父母逼婚,這是把自己當三歲的小孩呢,還是把別人當三歲小孩呢?當初父母“逼你”好好讀書的時候,你聽進去父母的話了么?你敢說租女友回家過年,就沒有虛榮心作怪的成份?說得難聽一點,你花錢租女友回家過年,就沒有自己的什么小九九?就沒想撈點什么其他好處?要不然,人家女孩怎么會有言在先“不陪睡、不接吻、不陪酒”的?
別再給年輕人施加道德壓力
社會不應該像大齡青年的父母一樣,將大齡單身視為一個問題。談不談對象,結不結婚,什么時候結婚,都是個人的事。之所以出現租女友這樣的畸形現象,正因為兩代人的觀念差異。大齡青年面對一對父母已經夠了,不需要這么多志愿父母。
上一代人認為早結婚、早生子等于幸福美滿,卻忽略了早結婚可能意味著早離婚,早生子可能意味著又制造一對不合格的父母。他們更忽略了,即使一個人單身一輩子,也可以過得充實而滿足。在這方面,大多數父母不愿意尊重子女的選擇,一味施加道德壓力,才讓許多年輕人視回家為畏途。
年終歲尾,又到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盛大節日——春節。在外忙碌了一年的游子不遠萬里朝著那個叫做“家”的地方奔襲。關心單身青年的婚姻大事沒有錯,但千萬別“逼得太緊”,讓孩子不敢回家,甚者租個男女朋友回家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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